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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关于废止三个价格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关于废止三个价格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1992〕价办字4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2〕15号《关于清理治理整顿期间所发文件的通知》,我局对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一年十二月所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经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或同意下发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废止。
  附件:废止的三个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物价局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废止的三个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

  1、国家物价局、纺织工业部、商业部关于整顿纺织品价格的通知
    〔1989〕价轻字877号
    1989年12月5日
    废止理由:棉纺织品价格已经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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