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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以色列出口牛肉和牛杂碎有关检疫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以色列出口牛肉
和牛杂碎有关检疫问题的通知
(动植检动字[1997]84号)
各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局:
今年7月30日,以色列兽医服务与动物健康局致函国家局于大海局长,通报了以色列针对与牛海绵状脑病(BSE)有关的牛肉和其杂碎的进口政策,并将中国归入“D”类国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你们,并请你们通知管辖区内向以色列出口牛肉的注册企业,要求其屠宰用牛(供对以出口牛肉用)的年龄严格控制在30个月龄以内,并不得向以色列出口牛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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