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转发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的通知

  (1)对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注册资格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2)对初审环境经历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者,通知参加环注委秘书处指定的环境知识培训,并交纳培训费;培训合格者通知注册资格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3)申请人条件不合格者,不受理注册。
  5、申请审核员及主任审核员的人员,笔试合格后需参加环注委秘书处组织的面试,同时交纳面试考核费;
  6、考试合格者,经环注委批准后准予注册,并交纳注册费。
  汇款地址:100029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10号信箱环注委秘书处
  收款人:李喜俊 陈春瑜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东城区支行惠新里分理处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帐 号:8010183-76(交换号:272)
  请注明汇款用途。
  注册资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4947722—6311  010—4966360
       FAX:010—64966360

                                        环注委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附件3: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BMS)注册申请表



  申请注册级别:□EMS实习审核员 □EMS审核员 □EMS主任审核员

  ┌────┬─┬────┬─┬────┬─┬─────────────┐
  │姓名  │ │ 性 别│ │出生日期│ │  相          │
  ├────┼─┼────┼─┴────┴─┤  片          │
  │    │ │    │        │             │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             │
  ├────┼─┴────┴────────┤             │
  │通讯地址│               │             │
  ├────┼─┬────┬────────┤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
  ├────┴─┴────┴────────┴─────────────┤
  │教育经历(应附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
  │                                  │
  ├──────────────────────────────────┤
  │EMS培训经历(应附上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
  │                                  │
  ├──────────────────────────────────┤
  │工作经历及环境保护工作经历(应附上现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       │
  │                                  │
  │                                  │
  ├──────────────────────────────────┤
  │EMS审核经历(应附上审核记录)                     │
  │                                  │
  │                                  │
  ├──────────────────────────────────┤
  │申请证明人(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等)               │
  │                                  │
  └──────────────────────────────────┘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