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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转发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的通知

  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即日起正式受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申请,联系方法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10号信箱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47722-2311、6311,(010)64966360
  传真:(010)64966360
  E-mail:rkwyhmsc@public.fhnet.cn.net
  联系人:李喜俊、陈春瑜

  附件2:

环注委注册基本要求及首批注册申请程序



  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注委)已于1997年12月11日在《中国环境报》正式发布公告,向社会受理审核员注册工作。环注委[1997]003号文《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已发给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总会、总公司)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城市环保局,有关注册详细要求可参见准则。
  注册要求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教育和工作经历、环境保护工作经历、培训经历和审核经历的要求。
  1、教育和工作经历
  申请人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
  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者,应具有至少4年的工作经历。
  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者,应具有至少6年的工作经历。
  2、环境保护经历
  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年的环境保护工作经历,此经历可与工作经历同时发生。该经历应至少涉及下列方面之一:
  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科研、环境教育。
  3、培训经历[注]
  申请人应完成环注委认可的审核员课程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注:环注委认可的培训经历指参加过BARA高级审核员培训课程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审核经历
  对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没有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的要求。
  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实习审核员资格,同时具有至少4次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并且有至少20天的现场审核。
  主任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审核员资格,同时担任审核组长领导审核组进行过至少5次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并且有至少15天的现场审核。
  首批申请注册程序:
  1、申请人向环注委秘书处提出申请,并交纳申请费80元人民币;
  2、环注委秘书处向申请人寄发申请表
  3、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3张一寸照片寄回环注委秘书处;
  4、环注委秘书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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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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