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加快企业制度创新
  5.改变政府管理股份制企业的方式。实行股份制必须相应改革政府管理国有经济的体制,不能再沿用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管理股份制企业。政府要按照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依法对股份制企业进行规范管理。政府要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减轻股份制企业的负担,加快要素市场建设,为股份制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6.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进行股份制改革,要明确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资本出资人即国有股的股东,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要积极探索国有资本出资人行使职权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建立约束和激励经营者的制度和规则。出资人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7.依法规范国有股股东行为。国有股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承担股东责任。要坚持同股同权同利原则,遵守公司章程,维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维护公司合法利益,维护国有股的权益。
  8.建立公司法人财产制度。国有企业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解除与原有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理顺出资关系。公司依法行使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接受股东约束,维护股东权益,承担偿债责任,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9.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按照《公司法》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界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责任和权利,制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议事规则和行为准则。把股东依法选择公司董事、监事,公司依法选择管理者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改进和完善国有股股东推选公司董事、监事的方式,严格执行《公司法》关于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规定。
  10.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股份制企业要改变重筹资、轻转制的倾向,围绕市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要按照有利于市场竞争的要求,调整企业内部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要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等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完善用工制度,确定工资水平。要建立企业技术进步机制,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的投入。要积极参加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为转变经营机制创造条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