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

  四、“银行进驻”:指没有银行“税款经收处”收纳税款的办税服务厅(室)。
  五、“工作人员总数”:指办税服务厅(室)中税务人员总数。
  六、“电子申报的纳税户数”:指通过计算机、电话、电子报税机等以网络传输方式申报纳税的户数。
  七、“受理纳税申报表份数”:指办税服务厅(室)内受理的各种纳税申报表份数。
  八、“配备计算机总数”:指办税服务厅(室)内税务机关拥有的计算机数量。
  九、“增减数”:指本年末数量与上年末数量的差额。增加以正数填列,减少以负数填列。
  十、逻辑关系:
  横行:13=14+15+16
  纵栏:3=1±2
  3=4+5+6

  表五:

《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情况年度报告表》

  一、本表为年度报告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税款征收和建帐情况。
  二、“4行其他”:指各类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个体或私营的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
  三、“应建”:指达到总局下发的《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建帐标准的户数。
  四、“税款增减额”:增加以正数表示,减少以负数表示。
  五、逻辑关系:
  横行:1=2+3+4
  纵栏:1=2+3+4+5

  表六、

《集贸市场税收征管情况年度报告表》

  一、本表为年度报告表,反映集贸市场规模和税收负担情况。
  二、本表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提供其年纳税额和计税营业额等有关数据资料,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汇总报送。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