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向下级税务机关发售”:指向下级税务机关发售,供其填用、向用票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售给所属下级税务机关的发票数量。此栏在编制本级报表时只填列本级向下级税务机关发售数。此数应与所属下级税务机关向本级领购发票的汇总数一致,汇总表不填报此数。
十二、“年末结存”:本级报表的年末结存数应与本级库存发票数量及发售窗口保管发票的数量之和相符。汇总报表的年末结存数应为本级和所属下级的逐级汇总数。
十三、“检查户次”:指各种税收检查工作中检查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户次数。对于采取验旧领新方式的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发票时,记入检查户次,没有发现违法发票时,不记入检查户次。
十四、“有问题户次”:指对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检查户次中发现有发票违法问题的户次数。
十五、“违法发票份数”:指检查中发现用票单位和个人违反《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发票数量。
十六、“罚款金额”:指税务机关对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的金额。
十七、汇总报表的编制
汇总报表根据本级报表和所属下一级税务机关的汇总报表编制。将下级单位汇总报表和本级报表中的纵1、3、4、5、6、7、8、10栏的数字汇总计算填入相关栏目;本单位有向上级领购发票业务的,还应将本级向上一级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的数量填入纵2栏。填好后用汇总表平衡公式检查是否正确。
十八、逻辑关系
横行: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纵栏:
本级报表 10=1+2+3-6-7-8-9
汇总报表 10=1+2+3-6-7-8
表三、
《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年度报告表》
一、本表为年度报告表,反映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依法进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情况。
二、“提交纳税保证金”:指有关单位和个人向税务机关提交的纳税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