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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

  土木工程建筑业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
  装修装饰业
  6、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地质勘查业
  水利管理业
  7、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铁路运输业
  公路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交通运输辅助业
  其他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电通信业
  8、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
  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
  其他批发业
  零售业
  商业经纪与代理业
  餐饮业
  9、金融、保险业
  金融业
  保险业
  10、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房地产管理业
  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
  11、社会服务业
  公共设施服务业
  居民服务业
  旅馆业
  租赁服务业
  旅游业
  娱乐服务业
  信息、咨询服务业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其他社会服务业
  12、科教文卫业
  卫生
  体育
  社会福利保障业
  教育
  文化艺术业
  广播电影电视业
  科学研究业
  综合技术服务业
  13、其他行业
  国家机关
  政党机关
  社会团体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其他行业
  四、表中没有列举的经济类型及行业的登记户以及划分不清经济类型及行业的登记户,分别在经济类型“其他经济”和行业分类中的“其他行业”填列。
  五、行业分类时,如其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几个行业的,按其主营行业填列。
  六、逻辑关系
  横行:
  1=2+3+4+5+6+7+8+9+10
  纵栏:
  4=1+2-3
  4=6+7+8+9+10+11+12+13+14+15+16+17+18
  七、附列资料
  1、“年纳税额”:指纳税人本财务年度已纳税额,以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组织征收的各税种税收收入的总和分别填列。
  2、年纳税额XX万元以上均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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