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8]54号 1998年4月14日)
云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服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云政复[1997]92号)、云南省证管办《关于同意云南铜业集团总公司1996年度发行A股额度的批复》(云证办[1997]80号)、《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报送复审的请示》(云证办[1997]96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12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已选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二、请督促该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公告。
三、请督促该公司在完成设立登记后25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
四、该公司发行的公司职工股,按有关规定,从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期满半年后方可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