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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1998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减少招生(“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1998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
规定标准应减少招生(“黄”牌)的
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1998年5月18日)


  现将1998年因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被确定为减少招生(“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公布,请有关部门按照我部的要求,调减这些学校1998年的招生计划。
  今年有8所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标注“*”的学校)自1997年以来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减少招生(“黄”牌)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连续3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原则上应暂停招生。
  为确保高等学历教育的规格和质量,有关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对名单中布局合理的学校,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使其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特别是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应加大投入力度。对布局不合理的学校,结合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尽早考虑合并调整。
  减少招生(“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附:

1998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减少招生

(“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一、本科层次学校(6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市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省
   杭州师范学院         浙江省
   四川轻化工学院        四川省
  *四川工业学院         四川省
   药王山藏医学院        西藏自治区 
  二、专科层次学校(16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市
  *海淀走读大学         北京市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
  *哈尔滨大学          黑龙江省
   上海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市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       江苏省
  *南通职业大学         江苏省
   苏州职业大学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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