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农业银行特种借款利率的批复
(银复[1998]159号)
中国农业银行:
你行《关于调整特种借款利率的请示》(农银发[1998]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1998年3月21日起,相应下调你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特种借款利率:原执行准备金、备付金存款利率的特种借款,按调整后的准备金存款利率5.22%的水平计息;原执行再贷款最低档利率的特种借款,按调整后6.39%的利率水平计息。
二、今后,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你行上述特种借款利率随准备金存款利率和再贷款利率水平的调整而调整,实行分段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