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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李岚清副总理在高等院校邓小平理论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李岚清副总理在高等院校
邓小平理论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
(教政[1998]2号)


  1998年4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高等院校邓小平理论课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李岚清副总理的讲话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用邓小平理论教育武装大学生特殊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设好《邓小平理论概论》课,切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改革和建设,在教育战线兴起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和高校党政领导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李岚清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并在此基础上向理论课教师进行传达,组织学习。要结合李岚清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本地区和高校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开设<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的通知》(教社科[1998]4号),确保各普通高校从今年秋季开始普遍开设并开好《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务必要把用邓小平理论教育武装大学生工作以及“两课”的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认真抓紧、抓深、抓实、抓好。各地各校在学习贯彻过程中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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