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页号 填写本份文件材料所在之页的编号。
3.填制备考表:
(1)本卷情况说明 应写明本项目审计文件材料有无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以及本卷与其它卷的关联等情况。由填写人签名,并标注说明日期。
(2)立卷人 由立卷责任人签名并标注立卷日期。
(3)检查人 由审计组组长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质量后签名并标注检查日期。
4.书写案卷封面:
(1)全宗名称 填写(或印制)立档单位全称或通用简称。
(2)案卷分类名称 根据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填写审计项目承办部门名称,或审计项目类别名称。
(3)审计案卷题名 于“审计档案”四字下的空白处取中书写。书写格式为“立档单位+对(介词)+被审计单位名称+项目审计的时间范围+项目审计种类名称”。
(4)审计时间 填写从发出审计通知书至做出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起止时间。
(5)审计组负责人 填写审计通知书上规定的审计组组长姓名。
(6)本项目共 卷(第 卷) 填写本审计项目所立案卷的总数以及本卷是其中的第几卷。只有一卷的,括号内不填数。
(7)自 年 月至 年 月 填写本审计案卷卷内审计文件材料最早形成日期(不包括引用法规原件的日期)和最晚形成日期。
(8)本卷共 件 页 填写卷内目录表中顺序号的最后一号和页号的最后一号。
(9)保管期限 按《审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划注。
(10)归档号 填写《审计案卷立卷类目》中的文书处理号。
(七)审计案卷的装订
1.审计案卷的装具,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硬卷皮(规格为长300mm、宽220mm,用250克牛皮纸制作)或软卷皮(规格为297mm×210mm或260mm×185mm)。使用软卷皮装订案卷,应当将若干簿卷装入卷盒,并在卷盒脊背上注明所装审计案卷的起止号。
2.装订审计案卷必须做到:
(1)拆除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
(2)对破损、褪色的文件材料,要进行修复或复制;
(3)文件材料装订部分不足25mm,或其间有字的,要贴纸加宽后再装订;
(4)文件材料纸面小的,要粘贴或托裱在标准的16开纸上再装订;
(5)文件材料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应附抄件并加以说明;
(6)外文材料应附有中文译本;
(7)每卷装订的文件材料,一般不得超过200页,超出的应按文件材料的阶段性适当分卷;
(8)文件材料装订时应在右边和下边取齐;
(9)装订要牢固、整齐、美观,不丢页、不错页、不订反、不损坏文件、不妨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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