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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抗旱救灾防病预案

  选择新水源时应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中所规定的全部指标及可能污染水源水的有害物质。
  ②出厂水和管网水
  浑浊度、臭与味、肉眼可见物、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游离余氯为必检项目,其他指标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需要选定。
  ③分散式供水
  应测定游离余氯、色、浑浊度、臭与味、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④运送和贮存的饮用水
  旱灾严重地区,为保证灾区居民饮水供应,需运送和贮存饮用水,应选择色、浑浊度、臭与味、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余氯等作为监测指标。
  ⑤净水剂和水质处理器
  净水剂和水质处理器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国家对此类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灾区必须使用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净水剂和获得卫生部批准的水质处理器。
  作为消毒剂的漂白粉、漂白粉精或其他消毒剂在使用前要查验卫生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为保证该类产品有效成份和消毒效果,要求在使用前应测定其有效氯浓度。
  (2)监测方法
  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国家标准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在正规实验室进行检验,特别是集中式供水的水质检验应在实验室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检验。
  旱灾使水质检验的工作量增大,同时需要快速判定某种饮水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因此,当无法在正规的实验室进行水质检验工作时,可采用携带式细菌检测箱、饮水化学速测箱、水质理化检验箱及饮水简易监测包等检测器材在现场进行水质快速监测。
  (3)监测频率
  旱灾发生时,为保证饮水安全,应增加饮用水水质监测频率。
  ①集中式供水水源水
  旱灾地区监测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质时,监测频率应不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同时增加细菌学指标和色、浑浊度、臭与味、肉眼可见物等感官性状指标的监测频率,并根据该地区污水排放情况及饮水卫生问题,对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某种成分增加测定频率。
  ②出厂水和管网水
  出厂水至少每天必测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需适当增加游离余氯的测定频率,管网水的监测频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规定。
  ③分散式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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