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摸清底数,分类指导。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尤其对国有大中型纺织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进行具体分析,对亏损企业实行分类指导。
(五)加强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坚持通报制度。按我局在天津会议上的布置,从4月份起,各地纺织行业主管部门将直接向我局报送企业原始统计资料,进行统一汇总。结合这一改革,要加强国有纺织企业扭亏增盈统计工作,分季度通报扭亏进度,力求及时客观反映扭亏工作的实际情况。
(六)积极总结经验,以多种形式推动扭亏增盈工作。各省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有特色的扭亏增盈典型,召开扭亏增盈现场会,大力宣传典型经验,组织同行业优势企业对困难企业进行诊断分析,具体帮助扭亏工作,我局也将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交流。
附件: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1998年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附件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1998年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经[1998]165号 1998年3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财政厅(局)、人民银行分行、统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1997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把企业扭亏增盈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普遍加大了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国有工业企业经济效益逐步回升,扭亏增盈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1997年1——12月份,据对全国6.59万户(1996年为6.68万户)国有工业企业快报统计,盈利企业盈利额1195亿元,比上年上升9.55%,亏损企业亏损额744亿元,比上年上升8.18%,盈亏相抵实现利润451亿元,比上年上升11.87%,扭转了连续两年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的局面。实现利税2882亿元,比上年上升7.31%;亏损额占利税的比重为25.83%,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应看到,当前企业经济效益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国有企业亏损状况依然严重。1997年效益回升建立在1996年利润大幅度下降的低水平之上,部分地区亏损额仍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在全国30个省区市中(不含西藏),12月末仍有14个净亏损,扭亏增盈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1998年扭亏增盈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根据“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上。首先抓好纺织行业这个突破口,打好企业改革与扭亏增盈的第一仗。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取得较好经济效益,保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速度目标的实现。为实现这个目标,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全面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加强领导,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加大扭亏增盈的工作力度。要坚持用市场经济的方法,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转变观念,深化改革,面向市场,强化管理,努力消化各种增支减利因素,在1997年的基础上,力争使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户数减少、亏损额下降、净亏损地区减少。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