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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办理1998年专项国债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办理1998年
专项国债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货政[1998]57号)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南京、珠海城市商业银行与融资中心拆借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商定结果,现通知你公司对南京商业银行的专项国债托管和结算业务按正常操作办法办理,对珠海商业银行的2400万元专项国债冻结,专门用于卖出后归还融资中心资金,其专项国债剩余部分可进行正常市场交易。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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