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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批准交通银行授权分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批准交通银行授权分行
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通知
(银货政[1999]159号)


交通银行:
  根据银发[1998]137号文《关于商业银行授权分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通知》,现批准你行杭州、兰州、合肥、石家庄、西安分行从即日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从事你行授权范围内的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业务。请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做好有关的技术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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