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进口番泻叶中药材的批复
(国药管注[1999]394号)
美康中药材进出口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口印度泻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进口中药材实行注册审批制度。鉴于你公司按合约货将于近日到岸,为减少损失,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申请,按所附订货合约,进口合同号为99MHP01--4026的番泻叶53吨。请按规定进行报验报关。
本批件1999年12月31日前有效,分两次执行,11月26吨,12月27吨。请你们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注册后再组织货物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