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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抚州证券营业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
抚州证券营业部迁址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1999]140号 1999年11月19日)


南昌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转报江西江南信托抚州证券部申请补办开业手续及迁址的报告》(赣证办[1999]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抚州证券营业部由江西省临川市黄巢路37号迁往丰城市解放南路38号,并更名为“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丰城证券营业部”,迁址后不得在原址继续办理证券业务。
  二、请你办督促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做好现有客户的转移工作,本着自愿的原则就近妥善安排,保证社会的稳定。
  三、请你办参照《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同城迁址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92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对拟迁新址的场所、设备、安全等状况进行现场核查。迁址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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