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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1999]136号 1999年11月19日)


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东的申请报告》(大连字[1999]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股权变更方案。
  二、核准华滋投资有限公司、华金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天航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金源有限责任公司、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青岛东元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股东资格,同意其分别受让哈尔滨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医药集团、大连造船厂、大连港务局、大同水泥厂、北京顺义长山水泥厂、大连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持你公司股权。你公司股权结构相应变更为:
  三、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我会核准。
  四、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调整股权后的资本金到位情况及股权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于一个月内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验报告上报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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