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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第11号--中国人民银行发行2007年第十三期、第十四期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
([2007]第11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7年2月8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7年第十三期、第十四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付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28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2月9日,起息日为2007年2月9日,付息日为每年2月9日,到期日为2010年2月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13),账号:23507013,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十四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2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2月9日,起息日为2007年2月9日,到期日为2007年5月11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特别提示,第十四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14),账号:23507014,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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