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区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部门合作,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行政管理资源、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增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站、村(居)服务室在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信息采集、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方面的职能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推行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推进社区信息网络建设与应用,立足常住人口进行信息采集、维护更新和统计考评。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和志愿者在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第十节 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专家为主、社会参与,建立健全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专项基金,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战略研究模式。围绕与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重大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生态屏障、功能区划与人口发展,人口政策,人口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加强对区域和省级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协调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区域性人口发展研究基地或中心,形成国家、区域及省级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合理分工、密切合作、功能整合、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第十一节 深化统计改革,推进人口信息化建设
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全面反映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及其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统计指标体系。改进统计手段和方式。完善专项调查、工作记录、定期报表有机结合的统计调查体系。落实数据公告制度,定期公布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和信息。
加强对人口数据的定点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人口发展综合监测评估预警系统。推进人口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和有效整合。建立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加快国家和省级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在国家和部分省建立人口数据的快速采集、动态监测和系统分析体系,初步形成计划生育、就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人口老龄化等人口发展领域的辅助决策支持体系框架,为科学研究和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以实用、好用为标准,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应用系统。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结构和代码标准,兼顾各地的业务需求,整合各地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加强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系统、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和人事统计等事业统计信息系统的建设。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委办公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系统,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在线公共服务。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持续深入开展信息岗位练兵活动,培养、锻炼一支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悉业务应用系统的专业工作队伍。
第十二节 扩大对外开放,增进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贯彻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推进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继续加强同人口与发展南南合作伙伴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合作,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对话、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生殖健康领域的南南合作纳入国家南南合作总体框架。增进避孕药具和生殖健康产品方面的南南合作,努力把避孕药具和生殖健康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加强同发达国家政府间的对话与合作。加强对外宣传,建立突发事件宣传应急机制。继续巩固和发展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拓展与联合国人口基金等相关机构的合作渠道。推动与国外相关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加强项目管理,探索建立国际项目为国内工作服务的运作机制。充分利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的独特优势,拓宽国际交流渠道和合作领域。
┌────────────────────────────────────────┐
│专栏3 “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工作目标1、在全国85%以上的地区基本建立工 │
│作新机制。 │
│2、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工作法治化。 │
│3、全国基本实现优质服务,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优质服务标准,40%以上的县 │
│(市、区)达到省级优质服务标准。 │
│4、单项的国家利益导向政策对象资格确认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 │
│5、全国县乡服务站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
│6、新型婚育观念和新型生育文化基本形成。 │
│7、综合避孕率达85%,育龄群众生殖保健基础知识普及率达80%,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 │
│覆盖面达80%。 │
│8、以人群和社区为基础的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覆盖面达60%以上。 │
│9、县乡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系统,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纳入信息管理,初步实现流动人口信│
│息的异地交换与共享。 │
└────────────────────────────────────────┘
┌────────────────────────────────────────┐
│专栏4 “十一五”时期重大工程项目-“甘露计划”1、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干部职业化发展与培训项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示范区 │
│项目。 │
│2、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工程: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计划 │
│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手术平安保险│
│、农村计划生育长效措施奖励制度等。 │
│3、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农村计 │
│划生育纯女户父母奖励制度、出生人口性别综合监控系统等。 │
│4、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主要包括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避孕措施知情选 │
│择、免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孕情和避孕措施的跟踪服务和生殖道感染干预、预防艾滋病和│
│安全套推广、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等项目。 │
│5、新农村新家庭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产发展服务、文化教育促进、人口健康促进、基层 │
│民主建设、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内容。 │
│6、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依托国家电子 │
│政务网络和公网,实现人口计生部门与试点省、信息直报点、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
│互通;建立育龄妇女信息、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支持等数据库,建设人口信息采集等应用系│
│统;建设和完善相关的安全保障系统和运行维护系统。 │
│7、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主要包括南南国家人力资源开发和产品技术交流援助、 │
│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等。 │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