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
([2007]第9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7年2月1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7年第十期、第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十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付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45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2月2日,起息日为2007年2月2日,付息日为每年2月2日,到期日为2010年2月2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十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10),账号:23507010,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5天),最高发行量10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2月2日,起息日为2007年2月2日,到期日为2007年5月8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特别提示,第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11),账号:23507011,支付行号:0011000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