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关于2006年熟肉制品等五类食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卫生部关于2006年熟肉制品等五类食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卫监督发[2006]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2006年国家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我部组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熟肉制品、葡萄酒、面粉、灭菌乳、米粉(4-36个月婴幼儿补充食品)进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结果

  (一)熟肉制品。

  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广东、海南、重庆、云南和陕西10个省、直辖市分别对商场(超市)和餐饮单位销售的熟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查熟肉制品773份,其中,在商场(超市)抽查定型包装熟肉制品206份、散装熟肉制品181份,在餐饮单位抽查散装熟肉制品386份。

  定型包装熟肉制品抽查指标为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依据《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2005)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判定,所抽检206份定型包装熟肉制品样品中有198份合格,合格率为96.1%;8份不合格,其中,微生物超标的7份,山梨酸超标的1份。在7份微生物超标的样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5份,大肠菌群超标的2份。

  散装熟肉制品抽查指标为亚硝酸盐、山梨酸和苯甲酸。依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判定,所抽检的567份散装熟肉制品样品中有534份合格,合格率为94.2%;33份不合格,其中,亚硝酸盐超标的19份,苯甲酸超标的11份,山梨酸超标的3份。

  (二)葡萄酒

  北京、吉林、江苏、山东、湖南、广东和重庆7个省、直辖市分别对商场(超市)或集贸市场、餐饮单位销售的葡萄酒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查葡萄酒283份,其中,在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共抽查171份,在餐饮单位抽查112份。抽查指标为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红曲色素和诱惑红、胭脂红、苋菜红、赤藓红等。依据《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2005)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判定,所抽检283份葡萄酒样品中有276份合格,合格率为97.5%;7份不合格,其中,菌落总数超标的3份,苋菜红超标的3份,赤藓红超标的1份。

  (三)面粉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