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拟任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退休人员的,由筹建工作小组出具综合鉴定,内容包括拟任人在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和合规情况)。
3.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要客观、公正地披露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在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状况及变化趋势,拟任人履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责任认定,审计报告要有明确的审计结论,由审计人和被审计人双方签字)。
4.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认可的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对是否有大额负债、违法违纪行为及诚信和公正履职等进行承诺)。
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其他董事拟任人不提供综合鉴定和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6.对拟任人的任职资格谈话记录。
(七)监督机构(岗位)的设置情况及人员简历。
(八)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以下有关事项的决议:
1.筹建工作报告。
2.章程草案。
3.有关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
4.选举董事。
5.选举董事长。
6.聘任行长、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
7.部门设置、职责及主要管理制度。
各项决议应标明决议编号。创立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应表明实到人员所持表决权占全部表决权的比例、通过决议的赞成、反对和弃权表决权数及比例,由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以及全体表决人员签字,选举董事(理事)、监事的决议应注明当选人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的表决权数及比例,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名,监事会决议应由全体监事签名。
(九)公司治理和主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有关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财务、信贷、审计、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制度。
(十)职能部门设置、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十一)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的年龄、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职称等)。
(十二)组织结构图。
(十三)发展规划。未来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财务发展计划及风险管理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包括目标市场、发展战略、网点布局、支农业务、存贷规模、市场份额、金融创新、资产组合。财务发展计划包括盈利能力、收入结构、利润总额、分红计划、利润分配方案。风险管理计划包括对各类风险的预测及评价、风险控制策略、风险控制目标,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人员素质的措施和步骤。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