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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二)银监局和银监分局要加强指导、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组建进程,督促申请人抓紧落实各项组建工作,争取试点机构尽早开业。

  (三)银监局要全面掌握辖内贷款公司组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对组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银监会反馈。

  附件
  组建贷款公司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请筹建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性质、组织形式、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拟注册资本和住所,投资人是否符合投资条件、相关法律手续的履行情况、筹建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农业经济发展情况、设立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包括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资产规模、盈利状况、网点布局、目标客户、贷款覆盖面以及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等预测)、开业后金融风险分析(如资产质量恶化、亏损、资本充足率不足等)。

  (三)筹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注册资本、组织管理架构(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计划,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四)投资人召开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关于设立贷款公司及申请人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相关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投资人注册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近2年监管报告及投资人近2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

  (九)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申请开业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开业机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章程草案、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经营方针及计划、主要管理制度、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等方面是否符合开业条件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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