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共修订行政法规3件,制定、修改部门规章15件,配合《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废止规章、规范性文件173件。其中,修订了《
出版管理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和《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制定并修改了《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以《
著作权法》的全面修订为核心,出台了《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了《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配套规章,中国特色的现代版权法律体系基本成形。日益健全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了对新闻出版业发展、改革、监管的规范、保障和支持作用。
6.对外交流成效显著。
我国新闻出版业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成功举办了北京国际出版论坛、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产品及技术应用展览会、法国图书沙龙中国主宾国等大型国际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法兰克福国际图书博览会,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中国出版走向世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通过开展新闻出版人才交流培训,组织国外专家来华讲学,组织国内新闻出版单位领导干部和中青年业务骨干出国研修,加深了相互间的沟通和理解,开阔了眼界,培养了队伍,有效扩大了国际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