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工作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工作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的通知
(教财〔2007〕2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20号)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审经责发〔2004〕65号)精神,我部制定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依法治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更好地利用审计结果,我部决定将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内容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的目的

  1.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学校(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交接,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增强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自觉性。

  2.促进领导干部全面掌握本单位的财经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资产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和债务情况,客观评价了资金使用的合法和效益情况。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交接,使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财经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清楚。

  3.促进落实审计意见、提高管理水平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了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学校(单位)在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交接,学校(单位)能够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进行整改,提高财经工作管理水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