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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评选表彰2005-2006年度卫生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和考核认定2003-200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三)名额。“号、手”活动优秀组织奖总数不超过10个。
  四、有关要求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推荐上报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须具有省级“号、手”资格,要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评选出来的“号、手”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导向性。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于2006年12月31日前登录“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www.y mu.org.cn),填写本集体基本情况。
  2.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团组织,共同做好推荐考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填写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及成员基本情况表(一式6份),并附3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6份),连同电子版于2006年12月31日前报全国卫生系统“号、手”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省、区、市的名额分配是指推荐名额。待推荐材料汇总后,团中央和卫生部将根据各地申报材料、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将有重点地进行抽查考核。所有确定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将由团中央、卫生部分别在《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及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对符合标准的,评定为2005-2006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和“号、手”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的个人和单位,适时予以命名和表彰。表彰的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弘扬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实质,展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独特作用,推动“号、手”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激励更多的青年踊跃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卫生系统广大青年在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推动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鹿文媛 蒋益民
  联系电话:68792149 68792525
  传真:68792148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
│  集体名称 │                                    │
├───────┼────────┬──────┬──────┬──────┬──────┤
│  成员人数 │        │平均年龄  │      │  35岁以下│      │
│       │        │      │      │  青年人数│      │
├───────┼────────┼──────┼──────┼──────┼──────┤
│35周岁以下的负│        │      │      │  联系  │      │
│责人姓名及职务│        │ 年 龄  │      │  电话  │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何时获得省级      │                             │
│  青年文明号称号     │                             │
├──────────────┼───────────────┬──────┬──────┤
│ 青年文明号在线帐号    │               │  密码  │      │
├─┬────────────┴───────────────┴──────┴──────┤
│ │自查得分:                                     │
│简│                                          │
│要│                                          │
│事│                                          │
│迹│                                          │
│ │                                    本单位盖章  │
│ │                                   年  月  日│
└─┴──────────────────────────────────────────┘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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