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利职业院校要围绕行业需求发挥水利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标准,根据水利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大职业培训力度。要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和技能人才培养制度,结合本单位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切实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水利企事业单位可在水利职业院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吸引优秀技能人才到本单位工作,同时积极为职业院校提供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保证水利技能人才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五)水利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围绕行业需求开展工作。水利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制度建设,充实培训师资,改善培训条件,按照水利主管部门的职业培训规划计划,因地制宜做好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水利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面向水利行业基层职工和水利职业院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深化改革,不断探索水利职业教育发展的特色之路
(一)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学习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先进办学理念,以互动、互补、互利为原则,以人才、技术、设施为基础,以水利职业院校为骨干,吸引水利企业广泛参与,探索水利职业教育集团等办学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大型水利企业兴办或联合举办水利职业教育院校和培训机构。鼓励和支持水利企业与职业院校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合作开发机构和实验(实训)中心等。
(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优化整合水利教育培训资源。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切实抓好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鼓励水利企事业单位与水利职业院校共同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合作发展委员会”,探索“订单培养”和“对口培养”模式,建立“学分制”和“半工半读”等弹性学习制度。水利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接纳水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和顶岗实践。大力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进行科研和技术合作,加强产教结合,形成一批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