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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大力发展水利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二、明确方向,努力提高水利职业教育工作水平
  (一)明确水利职业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水利职业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水利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水利行业生产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水利事业全面发展提供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型人才保障。

  (二)认清水利职业教育工作发展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主体,职前与职后教育并举,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灵活开放、自主发展,具有水利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满足水利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
  到“十一五”期末,水利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师资力量普遍加强,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水利技能人才队伍文化层次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技能型人才规模、结构和素质基本满足行业发展要求,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4.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协调发展。

  三、各司其职,切实落实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在发展水利职业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一)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利职业教育的组织指导。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要组织制定水利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相关政策,开展水利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组织修订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建立健全培训机构资质标准,指导和推动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大力开展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在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和信息交流服务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地方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管理职责。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水利工作需要,认真进行技能人才需求分析预测,研究制订相应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水利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人才工作计划,认真办好现有的职业学校,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逐步扩大职业学校和职工培训规模。对所属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加大扶持力度,切实保障人财物等办学条件,引导其围绕行业需要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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