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6〕1466号)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请示》(国寿集团发〔2006〕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富兰克林邓普顿战略投资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在香港设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该公司名称为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公司(以相关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6000万港币。其中,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富兰克林邓普顿战略投资公司持股26%,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