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农经[2006]2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编制的《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是根据国务院的决定,针对目前动物防疫体系的薄弱环节,适应新阶段养殖业发展的要求编制的。《规划》的范围涵盖了陆生动物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检疫监督等基础设施建设,旨在提高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整体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附: 《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质 检 总 局
林 业 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
(二○○六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需要
(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提高我国动物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五)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和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二、我国动物防疫体系现状
(一)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
(二)动物防疫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建设目标
(三)建设原则
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总体框架
(一)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系统
(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系统
(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系统
(四)兽药质量监察和兽药残留监控系统
(五)动物防疫技术支撑系统
(六)动物防疫物资保障系统
五、动物防疫体系重点建设项目与布局
(一)中央和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
(二)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
(三)检疫监督设施建设
(四)兽药质量监察及残留监控设施建设
(五)国家动物防疫技术支撑项目
(六)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改造
六、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4-2005年
(二)第二阶段,2006-2008年
七、投资测算与资金来源
(一)总投资及构成
(二)资金筹措方案
八、投资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生态效益
九、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修订完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二)加快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
(三)建设高素质防疫队伍
(四)落实防疫工作经费
(五)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储备
(六)推进饲养方式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变
(七)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前 言
建设和完善我国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是实现我国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商品率不断提高,养殖密度和流通半径不断加大,境内外动物及其产品贸易活动日益频繁,某些重大动物疫病呈大范围流行态势。2004年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实践,暴露出我国目前的动物防疫体系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全面加强动物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尽快加以健全和完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兽药管理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林业局,编制了《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