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本地区、本流域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保证必要的经费;制定和完善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检查督促水利企业、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制度,保证安全投入,防范安全事故;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防汛抗旱、农村水电、水文测验、车船交通、防火防爆、水利旅游等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形成科学的安全事故预防制度;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认真查处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工作规则和定期会议制度,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部署和检查督促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新格局要求,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监管转变,从经验型被动管理向预防型全过程管理转变,探索和推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
四、认真落实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设置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事故责任追究等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抓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水利生产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价、监控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职业病。
水利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