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面推动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人事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通过集中脱产培训、网络远程培训、工作实践培训和在职自学等途径和手段,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活动,“十一五”期间,力争使水利系统专业技术干部的培训率达到100%;重点在规划设计、水资源管理、建设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水能资源及农村水电、水文和水利信息化、水利移民9个领域培训10万名紧跟水利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干部,不断提高其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精良的水利专业技术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整体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水利部将与人事部合作举办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同时面向行业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每年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000人左右,5年累计为水利系统培训专业技术人才2万人;地方水利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水利发展和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加大对专业技术干部的培训力度,有计划地组织举办专业技术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每年自行培训的人数不应低于本地区中高级水利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20%,5年累计培训水利专业技术人才8万人。
(4)统筹兼顾,促进水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协调发展
积极开展经营管理干部培训。着眼于增强水利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广泛开展各级各类水利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抓紧培训企业自主创新急需的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项目管理、企业党建方面的复合型人才,特别要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市场开拓创新能力、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型水利经营管理人才。继续有计划地组织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工商管理和适应性短期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管理水平和岗位任职能力。充分发挥水利企业自主培训的积极性,引导水利企业把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加大人、财、物的投入,逐步形成企业自主投入、自主实施、自主管理的培训机制。水利部进一步加强对水利经营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干部培训。
加强基层和农村水利干部培训。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结合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加大对基层和农村水利干部的培训力度。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抓好农村水利干部专业能力和文化素质现状调研,组织制定基层农村水利干部培训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基层和农村水利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鼓励水利基层干部通过水利电大开放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学历层次、综合素质,改善专业结构,进一步解决县以下水利基层单位干部文化业务素质低和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水利部继续推动水利电大开放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十一五”援藏培训计划,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水利干部培训的支持力度。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干部出国(境)培训工作。根据水利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合作培训,努力拓宽合作渠道,认真选择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和国外培训机构,建立中长期合作培训机制,积极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到国外学习培训,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结合国际合作项目和智力引进项目,积极引进国外专家到国内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
2、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1)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水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将加强对水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有关重点对象的培训工作。水利部机关各业务司局和具有行业指导职能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各自工作领域内的业务培训工作。地方各级水利部门和其他部直属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体系,积极发挥各类培训机构、人才开发机构、水利社团组织以及水利高中等院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内部规范化、制度化的培训实施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运行机制和完善的政策措施。
坚持干部培训计划管理制度。着眼于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着眼于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坚持和完善重点培训对象的调训制度。制定重点培训对象的调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各类脱产培训。不断更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模式,逐步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由强制性培训向自主性培训的转变,由统一化培训向个性化和按需培训的转变,由注重理论和能力培训向注重全面素质提高培训的转变。
(2)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贯彻《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将新录(聘)用干部上岗与培训相结合、领导干部任职与培训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与培训相结合、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与培训情况相结合,激发干部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自觉求学、踊跃参训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建立干部自主选学制度,不断推动干部的理论学习和自主学习。全面实行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学习档案,将其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统计通报制度和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制度,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