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息产业部关于结束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申请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过渡期的通告

  网址:http://www.ceecm.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3号楼102室
  邮编:100846

  (二)内地评审机构及培训机构
  1.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电话:86-10-88559326 88559350
  网址:http://www.cstc.org.cn
  http://www.ccidaudit.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6层
  邮编:100044

  2. 赛宝认证中心
  电话:86-20-87236606 87237425
  网址:http://www.ceprei.org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1501信箱33分箱
  邮编:510610

  3.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技术培训中心
  电话:86-10-62198403 62147349
  网址:http://www.csst.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B座5层
  邮编:100081

  (三)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电话:852-27885678
  网址:http://www.hkpc.org/sqa
  地址:香港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

  附件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人员申请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有关规定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原则上按“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规[2002]382号)执行。其中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按照《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信计资[2006]012号)执行。

  二、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应由申请者所属企业统一提交申请材料。

  三、资质申请及审批流程

  准备阶段:

  1. 企业准备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及附件;

  (2)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考试(培训)合格证明(以下称考试(培训)合格证明)。

  2. 企业向特区资科办提交申报表及附件、考试(培训)合格证明等有关材料。特区资科办对符合条件的完整申请,出具推荐意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