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水利科技创新活动。要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引导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水利科技创新的投入,特别是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对水利科技创新的投入,积极利用国际资金,形成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多元化资助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的格局。
八、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20、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要瞄准国际科技发展前沿,积极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和资金。继续实施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计划,对引进技术加强消化吸收,特别要注重再创新。支持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出口,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力量,大力推进我国水利技术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21、进一步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范围。要以科技合作为先导,深化交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重点加强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国际水事活动,继续安排专项经费资助水利专家到国际组织进修、工作,鼓励和支持水利科技人员广泛参与涉水国际组织的活动并逐步发挥主导作用,不断提升中国水利在国际舞台的地位和作用。
九、切实加强科技管理
22、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重视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带头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用科学的思维和方法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解决科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把科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23、加强科技项目归口管理。各级水利科技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加强科技项目的统一归口管理,完善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制、专家评估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评估,建立科研诚信制度。避免重复立项,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要健全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经费等管理规章制度,特别要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4、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各级水利科技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定期发布水利科技成果公报。配合国家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建立起一套面向未来、衔接平顺、公正合理的科技评价体系。加强科技奖励工作的指导,建立客观、公平的评审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水利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