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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石见元同志在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的通知

  一是抓重点。注意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从实际出发,排出工作重点。二是抓试点。在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及其他工作中,总局和许多省 (区、市)局都先抓试点,普遍号召,典型引路,比较稳妥,效果很好。三是抓检查。总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两次逐家听取总局各牵头单位、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落实情况的汇报,前不久又再次组织对10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各省 (区、市)工商局也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督促检查。
  一年多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积极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总局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但应该看到,我们的成绩是初步的,工作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在认识上还不够到位,对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期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地工作开展得还不够平衡,各省(区、市)工商局、地(市)工商局、县级工商局之间工作进展不一。三是有的领导机关带头作用不太明显,也有些基层单位落实得还不够好。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继续深入推进工商系统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
  (一)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将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工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更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个人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到位,为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尽职尽责。坚决克服在行政执法中的监管不到位、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行为。第二,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要坚持监管与服务的统一,执法不能随意,执法不能扰民,不能乱作为,尤其不能损害国家、人民利益。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第三,建设和谐的工商机关。要尽力遏制、克服工商系统内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消极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说,必然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破坏和谐。因此,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今年所剩时间不多。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年所部署的工作任务,哪些做得比较好,哪些还没有完成,在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抓紧工作。总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总局机关今年的10项重点任务,要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就全国工商系统来说,当前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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