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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申报影像交换系统行名行号数据的通知

  为确保影像交换系统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广东、深圳六省(市)申报行用户应按照CIS系统行名行号标准于11月10日前完成向审查行的数据申报工作。审查行应严格按照CIS系统行名行号标准和系统数据申报要求,于11月14日前完成CIS系统行名行号数据的审查和提交工作。
  具体申报计划与操作步骤参见《影像交换系统行名行号数据申报计划与操作步骤》(附件2)和《影像交换系统行名行号数据申报指引》(附件3)。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为确保CIS系统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2006年11月10日至12月18日期间,支付系统暂停行名行号申报变更数据的下发处理。2006年12月18日CIS系统试点上线后,影像交换系统参与机构申报主用户的开设和行名行号数据的申报流程参见《影像交换系统申报主用户开设步骤》(附件4)。
  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广东、深圳六省(市)人民银行分支行支付结算处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本省(市)CIS系统行名行号数据的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数据高效、及时、准确。有关行名行号数据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与支付结算司联系。联系人:周鹏傅,联系电话:66194675。
  以上请速转知辖内各银行机构和票据交换所。
  附件:1.BCMS系统结构与用户设计说明
  2.影像交换系统行名行号数据申报计划与操作步骤
  3.影像交换系统行名行号数据申报指引
  4.影像交换系统申报主用户开设步骤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二00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
BCMS系统结构与用户设计说明

  行名行号管理系统是支付系统与全国支票影像系统中十分重要的基础信息,是支付系统参与机构和影像交换系统参与机构的唯一标识,贯穿于支付业务和影像业务处理和清算全过程。
  一、BCMS系统结构
BCMS系统基于WEB模式,设计了申报行用户、审查行用户、行名行号管理部门用户和NPC(总中心)用户四类应用用户,集中管理支付系统和影像交换系统行名行号的申报、审查、审核和下发工作。
  具体系统结构可参见“图1行名行号管理系统拓扑结构图”。
  图1行名行号管理系统拓扑结构图(略)。
  二、BCMS系统用户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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