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卫人发[2006]474号 2006年12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资源开发,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就“十一五”期间我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还要促进包括卫生事业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才是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目标的关键,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从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出发,立足于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认识人才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树立人才兴医、人才强卫的观念。加强卫生人才队伍能力建设,调整卫生人才结构,紧紧抓好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努力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大力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到2010年,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覆盖率达到90%,乡镇卫生院达到60%。采取学历教育、培训、进修等方式,使卫生技术人员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或相关培训证书。
2.调整卫生人才结构,重点加强农村、社区和西部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通过“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从城市选派20000名以上高年资医务人员支援农村。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轮训一遍。通过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和认定等方式发展壮大全科医师队伍,达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师。利用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等为西部地区培养1000名以上卫生技术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