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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企业应对新入职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了解企业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掌握各个环节过程中保证食品安全的要点,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记录并存档培训和考核的情况。

第二章 采购环节

  第六条 (要点说明)抓好商品质量管理,采购过程是关键。采购环节的关键是索证索票。
  第七条 (工作手册)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配备以下工作手册:规范的采购流程工作手册、商品采购标准手册。
  第八条 供应商审核
  (一)供应商引进的条件
  企业应有明确的供应商引进标准。
  (二)资质审核
  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集团化公司有其所属分、子公司使用集团组织机构代码的情况);卫生许可证;企业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
  进口商品在国内未进行商标注册的,进口商要出示承诺书,注明该类商品今后涉及的一切侵权、冒用商标等行为均由进口商承担。供应商为进出口贸易公司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生产商生产许可证;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或清晰的正本复印件,同时留存企业盖章复印件。
  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
  商标注册人应与营业执照注册人一致、如不一致则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对供应商的评估审核
  采购人员在供应商自评的基础上,依据同行业标准或企业执行标准,通过照片、图片、其他资料,进行考评。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评,并有一定比例的抽检,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项目应具体明确。
  对高风险、技术含量低、非知名品牌及自有品牌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的理化、卫生、感官等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第九条 商品审核
  (一)商品资质的审核
  审核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资信材料(复印件):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属专利性质商品的专利证书;商品进入该地区销售的许可证;商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绿色食品证书;原产地域专用标志证明;酒类批发许可证;国产酒类专卖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机农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等。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进口保健食品卫生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进口动植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
  (二)实物审核
  样品包装的审核;食品品质的直观判定;包装内合格商品的重量应达到规定重量;每批商品应配有商品批次合格证明。
  (三)商品评定标准
  按照商品执行标准从产品分类、感官、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净含量、检验规则、出厂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进行评定。
  企业根据企业采购标准向供应商提出商品的等级和质量要求,按质论价,等级标准应包括:品质、卫生、规格、感官、色泽、状态、年份、季节等方面。
  (四)索证索票
  有标准的索证索票流程和制度。
  除了第九条(一)中规定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之外,门店人员还要对生鲜商品,如:禽、肉、水产等商品实行按进货批次索要检疫证明和进货票据,并详细记录进货来源、品名、数量、日销售量,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到生产源头。
  如法律法规对资质材料有特殊要求,厂商应按指定内容及日期提供。
  商品的质检报告必须是经省、地(市)局以上政府部门授权认可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检测项目必须是按照商品的执行标准进行全项检测。
  资质材料中注明有效期的以注明期限为终止日期。
  第十条 采购流程管理
  (一)采购工作流程
  企业应有明确的采购工作流程,采购人员应认真执行流程。
  (二)采购流程中的要点
  索证索票应严格、细致、全面、完整;应存档每一种商品的样品或图片资料;
  应对高风险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企业应设立与采购部门对应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采购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考核,并签订承诺保证书。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本环节的职责包括:制订相关审核流程,对供应商和商品的资质进行审核,同时与采购人员保持协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供应商和商品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一条 (相关报表)供应商基本资料档案和商品基本资料档案。

第三章 验收环节

  第十二条 (要点说明)本环节适用于商品在企业的配送中心或各门店进行商品验收的过程。
  超市应制定并执行相关食品的验收流程和标准,以确保其合法、安全和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三条 (工作手册)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建有以下工作手册:进退货工作手册、商品验收标准、企业进退货工作流程、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 商品验收
  (一)企业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完整的进退货工作流程。
  (二)卸货前检查
  供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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