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训
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根据粮食工作的需要,编制培训计划,科学设置培训项目,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建立健全境外教育培训机制,杜绝将境外教育培训作为福利待遇的现象。
五、保障措施
(一)基础保障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严格培训基地管理,初步建立行业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家粮食局、省级粮食局分别认定承担各类人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基地,并对外公布培训基地名单。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考评,对不能有效开展培训或不能保证培训质量的基地,要及时取消其行业教育培训的资格。根据市场需求,以开发培训项目为基础,促进培训基地建设,有条件的粮食主产地和粮食经营企业分布密集的地区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教育培训机构。鼓励各级粮食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行业教育培训项目。
加强教材建设。成立全国粮食行业教材编审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粮食行业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培训大纲。紧密结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形势,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粮食行业拥有满足各类人员培训的系列教材。在分析公务员能力结构要求的基础上,重点编写具有行业特色的公务员培训教材。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创新粮食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写、课程设计方法,体现职业技能培训的特点,提高实用性。要设计科学、适用的培训课题,逐步完善课程体系,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加强电子教材、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教材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专、兼、聘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粮食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国家和省级两级教育培训师资库,优化师资配置,实现师资共享。国家粮食局定期举办以研讨式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师资培训班。注重加强对粮食行业培训管理者的培训,经常组织培训管理者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使他们掌握和创新培训技能,提高组织管理能力。
(二)机制保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粮食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改革,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落实《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发挥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粮食行业人才需求和培训需求信息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