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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06-2010年全国粮食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要点》的通知

  四、主要任务

  (一)公务员培训

  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粮食流通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等。国家粮食局争取每年组织一期省级粮食局长培训班;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级粮食局负责抓好地(市)、县级粮食局长的培训,特别是对新任职局长的业务培训。

  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认真组织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要着重抓好公务员上岗专业培训和基本技能培训。初任公务员专业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天;提任或调任各级粮食局局长、副局长的,应当在任职后一年内接受一次专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本着学用一致原则,支持其参加学历教育。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有利于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培训。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班。特别是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使执法人员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国家粮食局每年组织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规模应达到2000人次以上。

  (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坚持建立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计划、分专业领域、分层次开展继续教育。针对“十一五”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国家粮食局争取每年举办一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和学术技术交流论坛,培养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要依托重大项目和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继续教育,推进项目、资金、人才培养的一体化建设。

  支持粮食工程、粮食经济相关专业学科的发展。充分发挥粮食高等院校在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方面的作用。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参与研究生培养,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培养粮食行业需要的重点领域创新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注重对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的培养,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入选粮食行业“百千万人才工程”进行重点培养。逐步建立注册粮油工程师、粮油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脱产教育培训每年应不少于12天。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围绕国家粮食战略决策、结构调整、国际竞争等要求,坚持以工商管理培训为主要形式,以转变经营理念、推进自主创新等为重点,引进项目制等培训管理模式,切实抓好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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