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原则
全国中医药行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和中医药“十一五”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中医药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人民健康,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是满足需要,注重实效。从中医药法制建设需要和广大干部职工需要出发,围绕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坚持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中医药行业对法制宣传教育根本需求,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四是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根据地域、对象的不同和中医药行业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将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作为中医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努力提高中医药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
宪法意识。同时,要对
刑法和民法等国家基本法律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培养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学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开展医院管理年、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学习
反不正当竞争法、
招标投标法、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制售假冒伪劣中医药产品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和群众就医安全。加强
专利法、
商标法、
著作权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