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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中医药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及具体职责分工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全国中医药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深化中医药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中医药行业人员的法律素质,为中医药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卫政法发〔2006〕220号)和中医药普法工作的实际,制定《全国中医药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中医药“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国中医药行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以及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客观实际,继续深入开展中医药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全国中医药行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中医药行业法制建设和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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