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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十一五”期间联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日前,经过组织专家评审、媒体公示,已表彰了2006年“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210个、“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100人。这些先进单位和带头人对于推动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现将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际行动。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科协发计字[2006]41号)和《关于表彰2006年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决定》(科协发普字[2006]62号)精神,提高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抓住契机,通过对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大力宣传,使其发挥出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科普工作水平的提高,增强实效,推动《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在广大农民当中营造“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 精心组织实施
  (一)制定宣传方案。各地科协宣传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组织本地相关媒体按计划开展宣传。
  (二)指定宣传任务。要对科协系统所属的报刊及互联网站给予明确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任务,刊发相关评论、报道,开设专栏。
  (三)扩大宣传范围。要充分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借助本地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优秀事迹,形成社会影响,以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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