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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卫医考委发〔2006〕6号)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06年12月8日会议讨论决定,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分数为: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3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9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1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7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45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03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4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03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0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1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29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1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05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0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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