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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问题

  受检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抓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了本地区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督查中发现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个别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及建设部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未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未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专项整治目标。二是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有待加强。一些地区未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还有一些地区监管机构编制、经费等未得到有效解决,工作开展不力。三是部分安全监管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四是一些地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存在监管盲区。

  (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有待落实

  一是个别施工企业未按照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或虽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但内容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二是部分施工企业未进行自查自纠,未对所属工程项目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一些企业内部资料不齐备,无安全检查记录。四是安全教育不到位,一些施工人员不能准确回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及有关情况,个别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还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五是部分监理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不了解,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未认真审核,安全监理责任未落实。

  (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待规范

  一是临边、洞口作业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部分项目楼层边、楼梯口和梯段边等临边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电梯井口、楼层水平、竖向预留洞口没有防护设施。二是高空作业防护不到位,高空作业操作平台无护身栏杆,脚手板未满铺且不固定。三是脚手架防护设施存在缺陷,悬挑脚手架底部支撑系统、扣件抗滑承载力缺乏计算,外脚手架外立面安全立网封闭不严,外脚手架的主节点缺少小横杆等。四是未按标准规范编制专项方案,个别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工程未经审批或专家论证就擅自进行施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督查反使意见

  各地区一要从本次督查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对本地区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检查力度,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要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企业及所属项目的特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及检查工作,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三要组织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严格检查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是否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担负起安全监理的职责。四要认真整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反馈督查整改情况的地区请于2006年12月中旬将督查整改情况报送我部质量安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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