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长沙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长沙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函〔2006〕10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长沙航空口岸办理外国籍人员入境签证业务的请示》(湘政〔2006〕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长沙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