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制定及执行参照以下标准:
ZC 0007-2004 《
专利文献号标准》(2004年1月版)
ZC 0008-2004 《
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2004年1月版)
WIPO ST.2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标准方法》(1997年12月版)
WIPO ST.3 《用双字母代码表示国家、其他实体及政府间组织的推荐标准》(2004年12月版)
WIPO ST.9 《关于专利及补充保护证书的著录数据的建议》(2004年2月版)
WIPO ST.10/B 《著录项目数据的设计》(2003年6月版)
WIPO ST.10/C 《著录项目数据的表示》(2005年12月版)
WIPO ST.14 《在专利文献中列入引证的参考文献的建议》(2005年1月版)
WIPO ST.18 《关于专利公报及其它专利公告期刊的建议》(1998年4月版)
WIPO ST.34 《用于著录项目数据交换的以电子形式记录申请号的建议》(1997年11月版)
WIPO ST.50 《与专利信息有关的修正、替换和增补文献出版指南》(1998年11月版)
WIPO ST.80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著录项目数据的建议》(2004年2月版)
ISO639:1988 语种名称代码
7 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标准的管理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本标准管理者依据本标准的条款内容,对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标准进行管理,并负责建立一个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标准有效的运行环境。
本标准管理者的具体职责是:
--负责专利文献著录项目的管理和维护;
--解释本标准的规范性术语和定义;
--提出改进建议。
8 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标准的发布
本标准于2006年11月30日发布。
9 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标准的施行
9.1 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标准施行
本标准于2007年1月1日施行。
9.2 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标准监督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施行。
9.3 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标准改进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对本标准管理者提出的改进建议进行评审,如有必要,可以制定新标准代替本标准。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